2017年,在安徽省合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安徽合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局,积极寻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政府法制工作紧密融合、同步谋划、共同推进,顺利完成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同时,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法制保障。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以法治化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诚信是法治的基础,合肥政府法制办将诚信与法治有机统一起来,把诚信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诚信政府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进合肥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合肥市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以合肥市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省会城市首部推进依法行政办法——《合肥市推进依法行政办法》,构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系列制度,明确行使权力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提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打牢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诚信根基。及时完成规章立改废,主导开展规章后评估工作,以科学立法保障诚信政府建设,规范社会管理。
二是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构建诚信制度体系。按照年度指标任务分工,及时对市级层面出台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等4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为合肥市诚信体系“四梁八柱”的构筑和整体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法制保障。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和有关部门工作需要,对《合肥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合肥市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公布暂行办法》《合肥市粮食经营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规定》《合肥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办法》《合肥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0余条,为合肥市建筑、劳动、粮食、建设、园林等领域诚信制度构建提供了法律支撑。
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政府决策诚信。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终身追究等系列制度,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作出和全程规范运行,有效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决策“一诺千金”。同时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从市县两级政府,向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延伸,推动合肥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立体式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确保各层级、各部门、各领域重大行政决策作出都于法有据,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到“政策安全感”。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营造诚信执法环境。全面核查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并对证件进行集中清理,出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辅助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规范管理,通过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主体“取信于民”。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合肥市全年开展公议600余场,公议案件1400余件,通过群众参与和监督,确保执法过程“取信于民”。建立执法机关自查自评、问题案卷“回头看”、重点领域案卷专项评查、全面评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案卷评查机制,全年评查行政执法案件800余件,当场发现问题,当场指正改正,及时点名到人进行通报,倒逼执法机关规范执法,确保执法结果“取信于民”。
五是强化决定书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在合肥市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目前合肥市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5000余份,合肥市本级共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140余份。通过处罚决定书、复议决定书公开,极大增强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度,确保了社会监督渠道畅通,有效提升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为公信力,促进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横向公平,倒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升,也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六是深入开展复议案件回访,确保复议案件执行到位。全面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全年共深入开展回访20余次。回访采用上门调查、电话询问、邮寄问卷等方式,帮助执法机关找到被纠错的关键,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订正”执法错误;了解复议决定执行情况和行政机关化解矛盾、善后维稳工作情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回访确保了生效行政复议文书及时有效执行,增强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权威性,提升了政府公信力,示范和引导了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各领域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