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做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15 浏览次数: 浏览

郏县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

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做法

 

一、积极开展创新,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县卫生健康委自2017年被确定为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以来,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率先在全省探索构建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监管新模式,走进了全省、全国先进行列。目前,已实现全县辖区内456家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全覆盖(其中:县直公立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民营医院5家,村卫生室(所)392家,个体诊所(门诊部)40家)。

二、健全评价办法,统一公示评价结果。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医疗机构信用评价工作,不断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效能,我委制定了《郏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每年组织委机关相关股室和卫生计生监督所,根据现场评价、年度校验、投诉查处、专项检查、日常监督等监督管理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以及相关股室提供的信息报告,对辖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进行综合评定医疗机构信用级别,统一规范公示。要求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格式的《郏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信息公示栏》(公示栏有六个部分组成:一是公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是公示医疗机构信用级别,三是公示依法承诺内容,四是公示医疗机构二维码,五是公示医疗机构医护信息,六是公示监管单位和监督投诉电话)2021年,共评出广阔天地乡卫生院等45家优秀单位,郏县人民医院等404家合格单位、博雅口腔门诊部等7家差单位。

三、严格实施管理,做好分级分类监管。一是量化评价和分类管理。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进行量化评价,通过实行量化评价,将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差三个级别,进行分类监督管理。二是强化“差”的监管。“红榜”外,对博雅口腔门诊部等7家信用级别“差”的医疗机构,将重点监督(增加监督频次)、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未能按时整改合格的医疗机构,除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对符合暂缓校验条件的实施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动态管理和综合管理。医疗机构信用等级随着执业水平的变化而升降,同时也动态调整日常监督的频次,推动医疗机构执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扎实稳妥推进,提升群众就医感受。为了让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方面为每个医疗机构建立身份二维码,群众通过微信扫码,可以直接查询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医护执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级别,实现群众线上评价;另一方面将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和举报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进行线下监督和投诉,不断强化医疗机构自律意识,规范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实现了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投诉等多方位监督管理。

通过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医疗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卫生监督执法新格局,构筑起诚实守信的医疗环境,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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