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公务人员信用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重要依据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12 浏览次数: 浏览

  政府部门与公务人员施政履职坚决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行政权力事项及其运行流程“从线上到线下”,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在债券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诚实守信;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到人,对其在任用、升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和惩戒。

  近日施行的《舟山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建立完善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健全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为关键举措,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舟山市将建立公务人员诚信档案,记录公务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荣誉表彰和违法违规等信用信息,并将公务人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一站式”网上办理便民服务和电子监察,对失信部门及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继续发挥“新区聚焦”、“电视问政”、“市民巡访团”等各类媒体栏目的舆论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舟山网络问政平台等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政务失信行为实施监督、投诉和举报。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招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

  舟山市信用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舟山市将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健全完善、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和政务监督机制全面建立,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失信现象显著减少,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政民关系更加和谐,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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