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从香港打来“求援”电话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22 浏览次数: 浏览

2016年,苏某驾驶机动车与郝某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导致郝某受伤。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苏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郝某住院治疗期间,产生了不少费用,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郝某向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1.85万元,苏某承担赔偿金3.07万元。判决书生效后,保险公司很快进行了赔付,而苏某却拒绝履行义务,郝某遂向湛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依法向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苏某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执行人员依法对苏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过多久,法官就接到了苏某的“求援”电话。

  2019年9月,苏某身在香港,由于一些不法分子时常在街头闹事,苏某便产生想要回家的念头。奈何一朝失信处处受限,机场拒绝为她售卖机票,这可急坏了苏某,只得向法院“求援”。接通电话后,法官一边安慰苏某,一边向她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心急如焚的苏某表示愿意配合,当下就向法院转账支付了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苏某的信用惩戒,苏某终于顺利买到机票回家。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库,并向全社会公布,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民航、铁路等单位对失信人进行联合惩戒,依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消费限制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涵盖范围越来越广,影响越来越大,对倡导社会诚信,促进案件履行,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有着极大的作用。一朝失信,处处受限。奉劝那些意图拖延、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早日履行义务,莫因失信误大事!


被执行人从香港打来“求援”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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