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五个信用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构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2019年在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全国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地区”,为全国医疗信用监管提供“平顶山方案”。
一、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确定了“三年三步走、行业全覆盖”的工作思路,从2017年起步试点探索,2018年全面推进,2019年完善提高三个步骤,制定了《平顶山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等制度和标准,建立信用评价规范化流程,量化标准。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打破医疗机构所有制界限,实行信用评价全行业覆盖。2020年我市进行了第二轮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全市完成3728家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评定出信用优秀单位371家,合格单位3302家,差单位55家。各级政府召开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授牌仪式,为优秀医疗机构颁发信用等级,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环境,2019年省政府工作快报(93期)专刊介绍我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建立政府信用监管
一是重拳打击非法行医。联合公安、检察院等政法部门相继开展了“亮剑行动”、“蓝盾护航”等系列专项行动。二是建立精准监管模式。对信用优秀的单位,给予相应政策鼓励,在行政许可中,提供“绿色通道”、“信易批”,对信用差的单位,严罚重管,形成威摄,三是加强联合惩戒,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建立信用主体责任机制
出台《关于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全市36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成立了依法执业科,121家一级医院设置依法执业监督员。医疗机构,由“要我依法”转变为“我要依法”。
四、建立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机制。
一是建立网络公示制度。在“信用平顶山”和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建立智慧卫监公示制度。在微信公众号上推出了“平顶山市智慧卫监”查询平台,为每个医疗机构制作“依法执业信用二维码”,可查询该医疗机构16项公示信息,并可举报和投诉。
三是建立医疗机构公示制度。设计制作了“六统一”格式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公示栏》,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公示。
五、建立信用社会监督机制
出台《平顶山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社会监督员制度》,在全市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等375名社会监督员,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信用情况进行监督,畅通社会各界参与信用社会监督的渠道。
六、工作成效
一是提升了监管效能,有效的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二是建立了“线上线下”全方位信用社会监督体系。三是构筑诚实守信的医疗环境。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五是提升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律性。六是规范了医护人员依法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