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14人和6个群体被评为河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
●截至目前,河南省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已经连续举办14届,共表彰958名见义勇为者
1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上获悉,经过推荐、公示、群众投票和评委评选,14人和6个群体被评为河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
本届活动主要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河南省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进行评选表彰。受表彰的英雄模范中,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14岁,其中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有8人。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负责人说,他们中有的奋不顾身,进入火海救人,并从火场抱出煤气罐;有的一身正气,敢于亮剑,与犯罪分子殊死搏斗;有的临危不惧,营救三名落水儿童。在他们身上,集中彰显了正义之美、道德之美、人性之美,集中体现了崇高伟大的社会责任,集中体现了无私无畏的品德气节,集中体现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力量。
截至目前,河南省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已经连续举办了14届,共表彰958名见义勇为者。自1988年全国开展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活动至今,河南省共有64人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河南引以为傲的名片。“火海英雄”王锋,在浙江海盐海边救人十余年的永城打工者李安猛,“托举三兄弟”刘新军、贾晓玉、杨明荣……这些年河南省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层出不穷,中原大地这些平凡人的见义勇为壮举,把河南的大爱播撒四方、感动中国。
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了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较大幅度提高了见义勇为人员的优抚力度,也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保障见义勇为行为,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审议通过《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为见义勇为行为提供法律保障,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申报以及奖励予以明确。
河南省社科院一位社会学专家认为,要想让英雄层出不穷,必须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充足的保障性社会环境支持,这种支持包括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保险、教育、就业、评烈、评残、抚恤等社会保障机制。此外,不断扩大优抚范围,加大优抚力度,让每一名见义勇为英雄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慰藉,让他们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