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拖欠工程款 法院帮民工讨薪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21 浏览次数: 浏览

  工程结束,却迟迟拿不到材料款,来沈打工的张某将工程公司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张某拿到了胜诉判决,可工程公司一系列躲债行为却让案件陷入了僵局。日前,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重拳出击,成功执结了此案,帮民工讨回工程款。

  被拖欠货款状告法庭

  今年38岁的张某,原系朝阳北票市马友营乡马友营村农民。2010年,张某来沈阳打工。2015年6月至9月,张某组织农民工向沈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运送沙子、水泥、红砖等建筑材料,期间材料和人工费合计37186元。可直到工程结束,张某也没有领到工程款。在多次索要未果后,张某将工程公司负责人朱某告上了法庭。

  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履行供货义务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相应货款,已构成违约。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货款37186元。

  强制执行“老赖”还钱

  拿到胜诉判决后,本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可令张某没想到得是,在这之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电话停机联系不上,公司住址已不在营业,更改为洗车厂。

  随后,张某向法院执行局递交了申请。可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没有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且找不到被执行人法人周某的行踪,执行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

  今年春节期间,和平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号召,利用春节期间集中行动打击老赖大行动,重点打击涉民生案件老赖,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平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四人在申请人张某指引下,来到被执行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周某父母家,将还在睡梦中的周某传唤到法院。

  起初,周某态度十分恶劣,百般抵赖。随后,法院执行局决定给周某拘留十五天,并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对周某本人处以2万元罚款。直到此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的周某,即时通过微信转账履行全部欠款,并出具悔过书。

  “3万多块钱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每一分都是血汗钱,有老人和孩子要养活。自己是外地打工的农民,都觉得这个钱可能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找到周某后,他及时拿到全部欠款,感谢和平法院执行局。”拿到钱款后,张某喜极而泣,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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