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加强政务诚信等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郏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更高效。
一、典型案例
2022年6月,杜某(承租人)与赵某(出租人)签订《承租房屋合同》,约定赵某将一处公租房出租给杜某居住使用。合同签订后,杜某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并向赵某交纳相应租金、保证金及服务费。合同履行过程中,杜某被相关管理部门告知涉案房屋为公租房,不允许转租,故杜某于2022年10月20日搬离。杜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补偿损失费(搬家费200元、来法院的损失费1500元)。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租房具有保障性质,杜某与赵某签订的承租房屋合同违反了国家对于公租房的管理秩序及城市管理秩序,系无效合同。关于杜某主张的损失费,因杜某认可在租赁涉案房屋时亦知晓房屋为公租房,故对于合同无效的后果杜某亦存在过错,且其并未提交证据证明产生了搬家费损失,因诉讼产生的损失亦没有法律依据,故对于其主张的损失费法院不支持。
二、工作成效
2022年,郏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制定下发了《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易租”试点实施方案》。将依法行政、阳关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重点治理,循序渐进,全面提升应急系统工作人员的诚信行政水平和诚信履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