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打破信用信息孤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了《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要求,双方将加强信息共享,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案件判决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将判决文书等信息通报给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法院向同级市场监管局通报。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对判决有罪的当事人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黑名单”信息,进行联合惩戒。另外,双方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中行刑衔接相关事宜。
截至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市市场监督局推送信息5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