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今年“3· 15”晚会的主题是“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诚信和信心成为关键词,节目中曝光的消费领域“乱相”再次触动了公众的神经。维权有力度,治标还需治本。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支撑、点亮诚信之光,既是当前所需,也是长远之计。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乎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关心重视诚信建设,多次强调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10年写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动力,具有重要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去年10月1日起施行,传递出信用法规建设积极信号。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健全对新业态、新模式等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等领域的严格监管,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这表明,山西省要以更大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将其作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着力点。
强化信用支撑、点亮诚信之光,是推进信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公平和效率有机统一、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一直以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始终与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紧密相连,已成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纽带。同时,社会信用体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要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信用法治化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是坚实支撑和重要保障。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助力创新投融资方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消除投资障碍。完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联合奖惩的信用信息系统,全力推动经济循环通“堵点”、接“断点”,全面推进山西省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必须厚植诚信理念,健全信用制度,优化信用服务。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健康、向上向善的诚信文化,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和发展形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要加强公务员、中介等重点群体组织,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等重点领域,合同履约、就业求职等重点环节的信用建设,健全企业等主体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覆盖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信用体系。
诚信是法治政府的核心价值。《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指出,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作为法治督察必查事项。各级政府要率先垂范,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该管的管到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打造诚信服务的政务环境。从个人到单位,从政务到商务,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人际关系,就会让诚信之光洒遍每个角落,让讲信用在三晋大地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