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文晓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王 韧(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灿锋(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国豪(人行郏县支行行长)
成 员: 刘亚锋(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 瑞(县政法委副书记)
王永生(县法院副院长)
贾鲁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志伟(县编办主任)
丁营军(县文明办主任)
刘恒志(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洁(县教体局局长)
雷建欣(县工信局局长)
王遂法(县公安局局长)
韩俊举(县民政局局长)
姬俊锋(县司法局局长)
肖志举(县财政局局长)
卢军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政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亚勇(县住建局局长)
吴军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伟(县水利局局长)
李宏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叶国旭(县商务局局长)
仝军教(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广杰(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 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枫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程庭学(县统计局局长)
肖宏欣(县林业局局长)
赵志杰(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国星(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局长)
祁增芳(县畜牧局局长)
杨绿岗(县农机局局长)
贾红举(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邢利杰(县粮油服务中心主任)
王潮磊(县税务局局长)
师明明(县银监办主任)
牛俊华(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俊杰(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青见(县房管局局长)
贾为重(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发改委副主任刘恒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部署;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及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建设,指导县级各单位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归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推动跨地区、跨部 门、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承 担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乡 镇(街道)、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 会议决定事项,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考评和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报送有关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