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金融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关于"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发展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的要求,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491号)《关于做好“信易贷”企业白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财信〔2021〕53)号等法律、政策文件要求,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021年在我县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易贷”工作,特报定本工作方案
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主体,以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以大数据为依托,以政策性担保为支撑,推行中小微企业为“信易贷”工作。
依托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整合利用,以信用信息服务为支撑,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缺失,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打破传统信贷评审模式,通过信用大数据提升银行审批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疏通中小微企业融资堵点、助力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到2021年末,力争通过省“信易贷”平台注册中小微企业达70家。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划型属于中小微企业。
1.做好企业信用“白名单”的申报推荐工作。推动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在“信易货”平台注册,积极发动和推荐所辖行业成领域内的中小微企业在“信易贷”平台注册,一是各乡镇(街道)积极发动和推荐所辖行业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是县直部门结合“万人助万企”等工作联系企业,帮助申报。每周将工作开展情况统一汇总至县信用办。
2.出台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有关政策,出合有关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政策做支撑,由政府出资引导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或风险补偿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实现在信易贷平台落地。
3.加强银企合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机构根据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主动对接企业,开展贷前审查、贷款审批等,在信贷审批手续、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公共信用评价良好的服务企业优惠或优先措施,加大免抵押免担保支持力度,及时发放“信易贷”信用贷款,在信贷审批手续、授信额度等方面给予优先或优惠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4.贯彻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对在“信易贷”平台注册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守信激励措施,对其在申请我县各级财政性资金扶持和奖励以及办理相关政务业务时,各有关部门应开放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办理。
5.加强银企对接。金融机构与企业密切联系,了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情况,使资金支持政策真正惠及有融资需求的优质中小微企业,提高企业满意度。
6.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信易贷”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依托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服务热线、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和方式,对“信易贷”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提升企业对“信易贷”的知晓度,加大对典型案例和突出成效的宣传,加强示范引领,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郏县关于做好“信易贷”企业白名单推荐和银企对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