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易+”系列场景,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将守信激励机制推广运用到经济社会各领域,使诚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服务,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特制定《郏县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