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扎实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郏政〔2021〕4号)、《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郏信用办〔2020〕2号)、《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重点》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分解指标,逐条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紧盯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谋划,完善信用制度,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出台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努力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高效开展。
3.强化监督考核,狠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加盖公章与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到县发改委(501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上报的工作资料,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促情况计入年度目标考核成绩,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创建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 :张志远 段坪怡
电 话:0375-515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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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