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郏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22 浏览次数: 浏览

郏县企业服务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郏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 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郏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已经县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郏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平顶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清欠范围。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  成的逾期欠款。

(二)清欠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原则,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欠款。全面排查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结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步骤和时间要求,稳步开展清欠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相关单位)

(二)清理国有企业欠款。全面排查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多渠道筹措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欠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相关单位)

(三)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欠款。严格接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要求,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工程领域保证金项目,所涉保证金清退到位。(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直相关单位)

(四)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清欠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经企业服务活动  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成立郏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宋建立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发军、县工信局局长雷建欣、县财政局局长肖志举担任。成员由县直相关单位主管副职组成。

三、时间步骤

(一)排查梳理阶段县直各部门开展清欠全面排查工作,建立本系统清欠工作台账。

(二)优先清欠阶段。县直各部门完成农民工工资欠款,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或省级财政己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清欠任务。

(三)全面清欠阶段。对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县直各部  门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由责任部门督促县直各部门有关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此阶段,县直有关部门要严防新增欠款,对清欠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四)总结完善阶段。县直各部门在全面清欠基础上进行系统总结完善。尚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县直各部门需查漏补缺完成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思想高度重视。抓好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  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权益和社会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县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不断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直各部门对本系统清久工作负总责。县级层面由县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县人社局负责清理农民工工资久款,县财政局负责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欠款,县财政局、县国资局等部门负责清理由本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欠款,县住建局负责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欠款

(三)建立定期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涉及此项工作的单位要按照上述时间步骤中的要求,及时向县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同时报送周报和月报。周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月月底前,以传真或电郎扫描件形式,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关于印发郏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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