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文晓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韧(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灿锋(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国豪(人行县支行行长)
成 员:刘亚锋(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 瑞(县政法委副书记)
王永生(县法院副院长)
贾鲁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志伟(县编办主任)
丁营军(县文明办主任)
刘恒志(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洁(县教体局局长)
雷建欣(县工信局局长)
王送法(县公安局局长)
韩俊举(县民政局局长)
姬俊锋(县司法局局长)
肖志举(县财政局局长)
卢军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李政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亚勇(县住建局局长)
吴军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伟(县水利局局长)
李宏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叶国旭(县商务局局长)
全军教(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广杰(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 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枫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程庭学(县统计局局长)
肖宏欣(县林业局局长)
赵志杰(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国星(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局长)
祁增芳(县畜牧局局长)
杨绿岗(县农机局局长)
贾红举(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邢利杰(县粮油服务中心主任)
王潮磊(县税务局局长)
师明明(县银监办主任)
牛俊华(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俊杰(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青见(县房管局局长)
贾为重(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发改委副主任刘恒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部署;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及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建设,指导县级各单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归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考评和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报送有关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7月3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 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