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8 浏览次数: 浏览

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引导作用,纾解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明电〔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工作,通过整村推进,全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息采集和主动评级授信,采取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户免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措施等方式,逐步探索基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农户贷款新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支持。



关于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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