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举行首场纳税信用“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27 浏览次数: 浏览


12月24日上午,郏县举行2021年度诚信建设首场纳税信用“红黑榜”发布会。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郏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晓伟主持会议。郏县发改委主任姚灿锋出席会议。

发布会上,郏县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传达了《郏县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施方案》;郏县发改委副主任通报了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郏县税务局发布了税务诚信“红黑榜”名单及褒奖惩戒措施。郏县税务局新闻发言人指出,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郏县税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全力融入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程。在实践中把推行诚信纳税深入贯穿到依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中,在全社会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指引“航向”,也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郏县税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2020年,郏县税务局对全县4676户企业纳税人开展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最终评定出A级纳税人266户,占参评户数的5.7%,D级纳税人302户。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税务部门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郏县税务局新闻发言人指出,希望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示范效应,让更多的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注、重视纳税信用,引导树立守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诚信价值导向。希望列入红榜的纳税人再接再厉,树好榜样,引领更多企业恪守诚信,以诚信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以诚信服务郏县经济发展;我们也鼓励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在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并履行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接受诚信教育,主动做出守信承诺并按规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下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希望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大对诚信纳税人的宣传报道,形成崇尚诚信的社会氛围和社会风气,增强守信纳税人获得感。郏县税务局也将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为企业诚信纳税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促进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着力营造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郏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发改委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参加发布会。(文字编辑 李志强、段坪怡,摄影 吴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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