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原告辛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将一封感谢信交到郏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陈丽丽手中,表达了对该院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感激之情。
辛某在信中对该院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称赞:自2011年起,自己从事轮胎经营生意,慢慢的和大车司机熟悉并产生信任后,司机们开始赊账。由于经济形势紧张,自己开始电话联系欠款司机追讨货款,经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案件后,详细询问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迅速多渠道开展了应诉送达工作,仅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顺利结案。在此,感谢陈丽丽庭长及各位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了像陈丽丽法官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同时感谢郜凯琼、李兰兰同志为该案件快速进展倾心倾力。通过本次诉讼,自己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神圣,也为贵院这个优秀的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
据了解,辛某所起诉的两起案件被告共欠轮胎款10余万元,但两被告长期在外无法联系,给应诉送达造成很大困难。本案系涉营商环境案件,为充分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挽回辛某经济损失,案件承办人陈丽丽高度重视,带领团队通过多种方式向两被告管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以及左邻右舍进行了详细调查,最终顺利向两被告送达了开庭手续,并按期开庭进行审理,现判决已经生效。
小小一封信,浓浓感激情。这封信是对郏县法院审判工作的认可,也是鞭策。下一步,郏县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职责定位,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为群众办好实事,解决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王晓业
审核:叶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