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充分发挥信用机构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06 浏览次数: 浏览

 3月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信用服务机构要建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曝光,依法依规实施市场禁入,并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指出,要多措并举发挥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引入信用服务机构,重点是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的征信、评级等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需要立足信用服务机构实际,着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和发展要求,多措并举、多渠道、多方式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强调,信用服务机构是提供服务的专业化机构,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加强自身信用建设是对信用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是提升信用服务机构公信力和竞争力的基本前提。

  此外,信用服务机构要建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强化自律约束,全面提升诚信经营水平。信用服务机构要率先按照现定格式进行信用承诺。建立信用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曝光,依法依规实施市场禁入,并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还提到,要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综合信用服务试点探索,支持推荐入围机构在重点领域和广泛区域创新信用服务产品,拓展信用服务场景,提高服务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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