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是一项关系我国治理体制创新、政府职能转变、法制建设规范等方面的系统工程。但现阶段,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标准侧重点不平衡,过分侧重个人收入、家庭财产等可以量化的内容,无法对申请人作出全面准确的考评。
建议以央行为主导,推进我国标准化信用评分体系的研究与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全面考量信用评价内容,增加个人未来发展及个人道德等多方面的考评,全面掌握个人纳税记录、社保记录、购房记录、社会良好记录、荣誉获得、公益慈善及个人偿贷意愿、偿贷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