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破坏形象 代表委员吁降低制假入刑门槛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16 浏览次数: 浏览
点击进入下一页
3月13日,房山区北京生态岛有限公司内,工作人员准备销毁假冒劣质产品。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代表委员建议降低制假入刑门槛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写入“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代表委员建议加大打假力度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

  制假、售假不仅影响一个产品,已对个别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甚至是中国品牌国际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亲身经历讲述了假货危害,并建议完善现行法规,加大对制假、贩假的打击力度。

  新京报讯 假茅台、假运动鞋、假化妆品……这些假冒伪劣产品破坏了“中国品牌”形象,如何更有效地打击假冒伪劣,成为这次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赞成通过制定法律加大对假冒伪劣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加大对制假企业曝光力度

  今年“3·15”恰逢两会进行期间。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做客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时表示,“3·15”到来之际,工商总局首先会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在去年新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基础之上,今年“3·15”互联网投诉平台第二期将上线,特点就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地图投诉。

  张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键:一是要法律法规健全,二是企业信用要健全,三是消费者保护权益意识要增强。“如果能像查酒驾,过去酒后驾车罚款一次解决了,现在酒驾严重的可以入刑,现在(酒驾)就很少了。”张茅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可以利用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对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有些企业讲罚我多少钱,我认了,而公开曝光就损失很大。”公开对企业的惩罚和震慑力更大。“我也赞成通过制定法律加大对假冒伪劣惩处的力度,提高违规违法的成本。”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关注依法治假

  “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类似提高处罚制假贩假力度的呼声不是第一次提出。去年全国两会期间,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曾公开表示,绝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几乎不承担法律责任,违法成本极低而获利极丰,应加大打击力度。

  今年两会期间,这依然是热点话题。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认为,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假货根源不除,将成为供给侧改革掣肘,必须加大对假货源头的治理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茅台集团副总经理张德芹表示,作为国家级名牌,茅台深受假货之害,对假冒伪劣深恶痛绝。张德芹建议,国家从立法层面完善打假法律体系,加大惩处力度。

  ★ 新闻链接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度或将提高

  2013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首次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大幅度提高了法定赔偿额上限。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写入了“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内容。最高法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探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措施”。

  如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了两点建议。

  首先是要降低侵权案件立案的门槛,“比如说你卖盗版光盘,原来要30张以上才能立案,现在已经把门槛大大降低了”。何志敏说,同时要大幅提高侵权赔偿数额,“过去采用填平原则,就是损失多少赔你多少,这显然起不到震慑作用”。

  何志敏透露,正在修订的专利法将对上述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具体赔偿数目由法院酌情裁决。

  “打击假货,需要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何志敏表示,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是一个社会系统问题,公众也要提高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如果消费者都能做到不知假买假,售假者无利可图,制假售假现象就会得到有效遏制。

  何志敏呼吁,全社会都要树立尊重知识产权、崇尚知识产权的意识。“无论政府、司法机构,还是公众,都有责任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共同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 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张德芹

  推动实施侵权惩罚赔偿制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茅台集团副总经理张德芹接受采访时表示,制假售假行为让希望创新、珍视品牌的企业深受其害,应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制假售假成本。

  今年春节期间,有媒体暗访调查发现,从贵州省仁怀市区到茅台镇,形成了从制假到包装的完整产业链,假茅台甚至出现了卖断货的现象。事实上,不仅是茅台,许多产业、品牌都受到假冒伪劣行为的侵扰。

  “造假成本低,但打假成本高。”张德芹向媒体记者表示,希望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推动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他呼吁全社会要尊重和维护创新成果,要像打击假人民币、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售假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制假售假可耻的氛围,将制假售假者个人信息纳入诚信体系,比如影响其银行贷款等,让其付出高昂代价。

  全国政协委员 朱新力

  建议将多次制售假入刑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朱新力在今年的提案中关注假货犯罪问题。他建议,要对制假售假行为设立更高的惩罚性赔偿,以经营额为计算基准,实现“一次造假、终身负债”的经济制裁。

  朱新力认为,假货问题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它的腐蚀性很强,长此以往,将影响整个国家和民族的诚信。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不仅涉及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更关系到国家形象。

  针对立法端的改善,朱新力在提案中给出两点建议。首先,降低入罪门槛,适度扩大打击范围。这包括将刑法的定罪标准从唯数额论转向多元化,“多次制假售假”、“受到过行政处罚后又制假售假”、“制假售假多件(套)”等情形也纳入定罪。

  另外,加重法律责任,增加违法成本。一是明确设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以限制适用缓刑;二是取消倍比制罚金规定,提高罚金数额;三是强化附加刑的力度,增设终身禁止从业等规定;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制假售假者从市场生产活动中彻底排除;五是设立更高的惩罚性赔偿措施,以经营额为计算基准,实现“一次造假、终身负债”的经济制裁。

  “只有国家和社会民众共同形成合力,持之以恒,才能久久为功。”朱新力说。

  全国政协委员 余留芬

  要罚得制假者倾家荡产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联村党委书记余留芬,曾率领全村人民用“人民小酒”实现了脱贫的目标,却被制假售假者盯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呼吁要让假货成为全民公敌,对造假者重打重罚。

  “粗略统计市场上有近80余家的产品在仿冒我们。”余留芬说,“人民小酒”是岩博脱贫的生命线,但假货正在抢走村民们的“宝”。

  “应该让假货成为全民的公敌。”余留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企业在做大做强过程中不要受到假冒伪劣的伤害。“在打假这块,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这一块,我觉得要对造假者重打重罚,就像其他某些国家,把他打得倾家荡产。”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郭超 李玉坤 张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