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将产业园区纳入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11 浏览次数: 浏览

 湖南省日前正式发布了《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在修订了原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全国首创性地将产业园区纳入了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据了解,《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在《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环发〔2015〕1号)及《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湘环发〔2017〕14号)两个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整合而成。管理办法修订后,参评范围得以扩展,评价指标有所调整,评价等级融合黑名单,评价标准量化为实时计分制,评价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得到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编制属于全国初创。管理办法的制定紧紧围绕今年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甄选了评价指标,明确了惩戒措施。在此之前,全国范围内还没有专门针对产业园区实行环保信用评价的先例,湖南省相关制度研究及未来的实践工作将是相关领域的一个重大突破,会有助于完善环保信用基本制度,规范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推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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