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15 浏览次数: 浏览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县周边再次出现疫情,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全县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向全县各有关经营者、单位通告如下:

二要坚持合法守信经营。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目前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请消费者理性消费、有序采购,避免过量囤积、造成浪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